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巫医奋起 第3节

作者:沙缇 字数:8002 更新:2021-12-26 06:55:43

    部落的形成最初开始于原始社会晚期,有较明确的地域、名称、方言、宗教信仰和习俗,有以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组成的部落议事会,部分部落还设最高首领。

    恭所在的游河部落虽然叫做“部落”,但实际上,在为数不多的几个部落之中,整体水平是处于中等下游的。只是因为他们是由两个氏族合并的,所以才自己跟风命名为“部落”。

    简而言之,他们有“部落”之名却无“部落”之实。

    他们之前命名为“游河”,是因为他们是靠着河生活。但是,他们除了抓鱼外,对于其他的狩猎活动并不是特别的擅长。这也使得,当初恭在攻击剑齿虎的时候,只是堪堪刺中了它的眼球——他原本是想要瞄准对方的咽喉的。

    虽然,这也和当时他失血过多不无关系。

    “所以说,你来这里纯粹是因为……被掳走了?”听完恭吞吞吐吐的话,邬迪有些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恭也听出了对方话语中的惊讶,这让他有些不好意思和羞愧“我……”

    因为他们游河部落是靠水吃水的,所以在面对危险来袭的时候,抵抗力并不是特别的强。恭因为要救部落里的小孩子,所以就和一头剑齿虎对上了。

    恭平时在部落里的狩猎能力就不是特别强,所以在对上凶残的剑齿虎的时候,毫无悬疑地被对方给打败了。

    不知道是不是看在对方一个男人比小孩子有更多的肉,那头剑齿虎直接就叼着恭准备回去享用大餐——剑齿虎大多数都是独来独往的。

    但是大概恭这块滴血的“鲜肉”引来了的众多觊觎者,剑齿虎只能叼着他一路跑以避开其他想要分食一杯羹的肉食动物——在有食物的情况下,它并不想多发生冲突——然后跑啊跑啊跑啊……就跑到这片草原来了。

    毫不犹豫找到了一个周围没有觊觎者的地方,剑齿虎正准备美美地大吃一顿。结果,还没有等它开吃,邬迪就好像凭空而降地出现在这里。

    如果是食肉动物的话,剑齿虎可能还会避其锋芒,但是一闻,原来是比自己嘴里的这个更“香”的食物,剑齿虎不介意“加餐”。反正自己这头猎物已经没有逃跑的力气了——就算是逃跑的话,它也有把握可以将对方追回来。

    所以,贪心不足的剑齿虎就准备袭击邬迪。

    却没想到让自己送了命。

    “那么,如果我们走的话,到达你的部落需要多长时间?”邬迪并没有多纠结恭死里逃生的经过,而是往火堆里扔了一块木头,低声问道。

    草原的景色虽然不错,但是要真的生活在这里,还带着个伤员的话,老实说,邬迪并不是很乐意。

    “我并不清楚现在已经到了哪里,”恭顿了顿,然后道,“我的部落附近并没有这些景色,不过剑齿虎之前被我刺伤过后腿,后来又带着我跑——我想应该不远。所以,大概要用两三天……”

    如果现在是白天的话,恭就能准确地说明时间了。只是到了晚上,大草原到处都是黑乎乎的一片,什么也看不清,所以邬迪只能说个大概数字。

    “那等你养好伤再说吧。”邬迪并不认为自己拖着个伤员在这个草原可以平安无事地走出去。所以,与其急吼吼地找出路,还不如等对方好了再一起互相帮助走出去。

    邬迪只是不想给自己多增加麻烦,但是听在恭的耳中,就是他温柔体贴的表现了。恭想着,如果是邬迪的话,一定会得到部落里很多女人的喜欢的。但这么想的同时,他又觉得有点儿不太舒服,只是他觉得这种不舒服似乎并不是针对有可能遇见的未来邬迪将“左拥右抱”的情况。

    见恭又因为体力不支而昏睡过去,邬迪这才将自己的背包取下来,扫出一片空地,将东西一样一样地清点。

    检查完毕之后,邬迪又将东西一样一样地仔细收好,这才拿过之前恭的石矛观看。

    用邬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的话,这是粗糙得不得了的东西——就是他小时候在农村和小伙伴们晚上用的石头都要好……一点点,至少他们小时候玩的那个光滑。

    而且断面凹凸不平,没有打磨的迹象,这说明,这是打制的石器——不过,或许也有这个部落并不太发达的原因。

    总而言之,看来这个时候还停留在使用石器的时间段。

    还有,自己以后真的要加入恭所在的游河部落吗?

    虽然恭已经尽可能地将他所在的部落描绘得很好了,但是在邬迪的眼中,依然十分的落后。

    不说别的,一个依河而成的部落,居然会面临食物紧缺——虽然恭并没有特意说出,但是邬迪已经从对方并不是很连贯(大概是文字语言什么的还没有发展到一定的程度?)的话语中听出了这个意思。

    可是,如果不去游河部落的话,邬迪就必须去寻找另一个部落——毕竟在这种环境中,他无法靠着一个人生活的。或许可以撑个一时半会儿,但是绝对不是长久之计。

    这也是为什么,邬迪之前来到丛林探险,却要在三天之后离开那个丛林的原因——离群索居的孤独是难以忍受的。

    不过,如果是投奔其他部落的话,不知道游河部落的人会怎么想——毕竟自己要从游河部落得到更多关于其他部落的信息,比如方向、地域、文化信仰、习俗等等——而且也不知道其他的部落对待自己这个外来者是不是友善的态度……

    迷迷糊糊地思考了许多,但是等邬迪看着跳跃的火光入睡的时候,脑海里却奇异地没有了任何想法。

    或许,船到桥头自然直吧。

    让邬迪惊讶的是,恭的伤好得出乎意料的快,大约到第三天早上的时候,他们就准备出发回部落了。

    邬迪摸了摸自己的下巴,硬硬的胡须扎得手痛——没办法,因为很难找到水的缘故,邬迪只能保证他们这两天不会渴死,根本没时间去整理自己的仪容。

    将剑齿虎最后一点肉烤成肉干装好,邬迪打包又检查了一下恭的伤,然后准备出发了。

    因为邬迪完全找不到方向——这个时候还没有东南西北的说法出现,所以听到恭嘴里关于指引方向的说法,邬迪是两眼一抹黑,完全不知道。

    于是,虽然恭的身体不太好,但是邬迪还是只能跟着恭……或者是当恭的人形拐杖,一路向前。

    因为恭的身体不好,所以虽然他们两个人都想着早些找到回到部落,但是等到天黑的时候,他们两个还是没有走出这片莽莽草原。

    一路行来,邬迪也发现,虽然这片草原看似贫瘠,但实际上还是有不少可以吃的东西——这得得益于他曾经去过内蒙古大草原,并且在当地牧民的指导下学习了一番。

    因为中午两个人都急着赶路,所以烤好的剑齿虎肉干并没有吃——邬迪是觉得太干了没有水难以下咽,而恭则是觉得自己没出力,不好意思吃。

    经过了一天的走动,恭的身体反而因为活动开了而变得好些了。在日落时分,两人分工合作——恭负责准备晚上露宿的地方,例如建柴草,铺“床垫”等等,而邬迪则是出去找吃的。

    邬迪没有那些肉食性猛兽的嗅觉,而且天色渐晚,他也不敢到远处去,所以只是准备在附近挖了一些植物根茎——既管饱又可以填肚子。

    因为舍不得用自己的军刀去当锄头,所以邬迪是用恭的石矛挖的。大约挖了两三个,正当邬迪准备转移阵地的时候,突然听到恭那边传来了呼声。

    难不成又是猛兽?

    邬迪也顾不得挖坑了,直接就往那边跑去,但是却在接近的时候,发现有三个同样有着乱糟糟头发,手里拿着石矛的男人。有两个人一左一右地站在一边,另一个人则似乎将恭压倒了。

    是敌人吗?

    邬迪将手里的植物根茎一扔,手里举着石矛就冲上去了——因为并没有将对方杀死的打算,所以邬迪只是用石矛拍开了那个压着恭的人,然后将恭护在身后,戒备的看着那三个人。

    被邬迪这么袭击,那两个人也脸色不善,互相“哇啦哇啦”交流了几句,准备和邬迪两个硬碰硬。

    “邬迪!邬迪!同伴!”被邬迪护在身后的恭一见这个架势就反应过来了。眼见着这两拨人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,连忙翻身坐起来,连说带比划的,生怕自己一说晚了,邬迪就出了什么事儿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既然大家都喜欢穿越攻的话,那么邬迪小哥就化身为无敌小哥攻了恭……噗哈哈……呜呜~~~~~~~~ ,沙子今天有事要回老家了,要明天上午回来,下午要去谈沙子实习的事情,所以留言明天晚上回复qvq……

    ☆、被迫扣上的新官职

    恭在这里费劲地对那三个人解释,邬迪却在内心有点儿打鼓——为什么自己刚才毫不犹豫地冲了过去?

    老实说,他现在和恭也不过认识了两天。而且因为恭的寡言,两人的语言交流并不多,自然,邬迪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
    不过,邬迪倒是能够肯定对方是个老实人——这点看人的眼光他还是有的。

    只是,就算是这样,也完全构不成他刚才的解救行为——虽然他冲上去救人的行为看似简单,但实际上,在他心里,他是有过若对方敢对恭不利的话,他是绝对会让对方吃不了兜着走的狠毒想法的。

    想了一会儿,邬迪就自我解释通了——嗯,其实他原本就是个助人为乐救人于水火的好人!雷锋精神什么的在他身上还是有体现的嘛!

    “……所以,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。”恭并不善言辞,但是在说到邬迪的时候,还是尽可能地用好的词语去赞美他——比如说他的勇猛,他的善良,他的能干好心等等。

    总而言之,能干为邬迪加分的话他都想要堆上去。这使得听他讲话的那三个族人的目光有些不解——还从来没听过恭这么夸奖一个人呢。

    “恭啊,你说他是好人,可是一个人杀死剑齿虎什么的……还是有点儿夸大吧?”原始人说话就是直接,根本就不顾忌当事人就在这里。开口的是那个将恭压倒的人——他的长发是用一根草绳扎起来的,下半身围着一块到大腿中部的兽皮,脖子上挂着兽牙和贝壳的装饰,笑起来挺好看的,“他看起来那么弱,怎么可能将一头剑齿虎杀死?”

    在他们眼中,越是强壮的人,身材应该越是高大。就算不是这样,也要看起来很“英武”。而邬迪,浑身上下包裹在奇怪的东西里,露出来的皮肤有那么白,根本就不像是一个长期打猎劳作的人的样子——要知道,在他们部落里,就是个勇士一起,也不能保证将剑齿虎干掉的啊。

    “我说的是真的!”恭对于别人看轻邬迪的态度感觉并不是很舒服。大概这是有因为对方救了自己,所以对方就应该很强的心理作祟吧。

    见恭为自己辩解,邬迪觉得心里有点儿小爽,于是就将那两根剑齿虎的利齿拿了出来——至于背包衣服什么的,邬迪只用“我来自遥远的部落”这句话将人给忽悠了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原始人真的是特别的单纯啊。

    “竟然是真的!”那个扎起头发的男人一脸惊叹,这使得他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个小孩子一样。他有些蠢蠢欲动想要摸一摸,但是顾及到对方,他还是摸了摸鼻子——只是那双眼睛总是往那利齿上飘啊飘。

    “要是喜欢的话,就送你一个。”邬迪本来暂时也没想到用这个干什么,既然自己已经决定要加入恭所在的部落的话,那么必然要打好关系——反正兽牙骨头什么的,在邬迪的眼中并没有像是这些人那么看重。

    “真的?!”前一秒还在怀疑的那人立马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,毫不扭捏——甚至是有点儿迫不及待地将其中相对比较短的那个拿了过来,一脸喜滋滋的,“对了对了,我叫阿宝,邬迪你真是个大好人!”

    被发好人卡的邬迪“……”

    恭见兴高采烈的阿宝,又看了看将另一个剑齿虎牙收回去的邬迪,整张脸上露出的那双眼睛一闪而过一丝黯然“对了,天色已晚,我们不如在这里休息一晚上明天再出发吧。”

    “嗯,我去打猎!”拿着剑齿虎牙的阿宝兴高采烈,另一个相对高大,颧骨处有一道伤疤的男人跟着他一起去了。

    “那个,邬迪,你真的想要加入我们游河部落吗?”留下来的那个皮肤最黑的男人沉默地帮恭摆弄了柴堆半天,才问邬迪。

    他们部落并不算强大,既然有人想要加入,他们自然是欢迎的。只是,听到恭这么说,对方这么强大,为什么会愿意加入他们的部落呢?

    “邬迪很厉害的!我当时差点都没命了,都是他才将我救活的。”听出了对方语气中的些微犹豫,恭连忙强调。

    只是,如果这句话用一个长相可爱或者面容清秀的人来说的话,说服力要大得多。而恭用他这张胡子头发都分不清的粗犷模样来说,真是……

    不过,很明显他已经习惯了恭这样“真的吗?你会救人?”那话语里带着激动,似乎如果邬迪回答“不是”的话会对他造成多严重的伤害似的。

    邬迪自然也明白对方的重点放在这里,他略略垂眸,然后扬起一个温和的笑容“救人算不上,不过如果只是小感冒什么的,我倒没问题。”

    虽然他不是学医出生,但是在曾经那段颓废日子时,因为接触了一些住院的小朋友和老人们,倒是了解了不少有关的知识。

    尤其是他的临床是个装病好让自己儿子和那个“男狐狸精”分手的老爷子,在闲来无事的时候,总是一边开导自己一边讲他以前是如何如何辛苦将自己儿子养大——他算是个小有名气的中医——结果儿子却给他找了个男媳妇儿巴拉巴拉巴拉……

    最后,老爷子没有将邬迪开导好,反而因为那个“男狐狸精”任劳任怨地照顾他,最后被他儿子和男媳妇儿拿下,表面不情愿,实则乐颠颠地出院了。

    虽然一个中医为了这么一个原因来住院让人有点无语,但是邬迪却从和对方的闲谈中了解了不少。

    虽然现在记忆有点儿模糊,但是仔细想想,还是能记起不少。

    不过,恭他们并不懂什么叫做“小感冒”,只是觉得邬迪看起来很有自信的样子,露出了欣喜的目光——要知道,在这种环境下,疾病是害得他们死亡最大的因素。再加上本身会医的人又不多,自然会显得巫医越加的珍贵。

    很可惜,他们部落的巫医就在前几天野兽的袭击中受了重伤,生命垂危——虽然他培养了继承人,但是对方才不过是一个不过十一二岁的小孩子,面对众多受伤的族人,他根本就没办法像是他的师傅那样给每个族人以妥善的照顾。

    所以,这个时候在得知邬迪会医之后,他们自然是非常欢喜——他们没想到居然可以为部落带回去这么一个优秀(?)的人才。

    所以,当阿宝他们带着一只野兔和两只老鼠回来,得知了邬迪居然是个巫医(?)之后,全都一脸笑容“我们部落将会非常欢迎你的到来。”

    有了三人的帮忙,邬迪行进的路程加快了许多。

    大约在他们相遇的第三天上午的时候,他们走到了部落边缘——据小黑(就是那个皮肤特别黑的那个人)他们说,因为原先部落所在的地方遭到了野兽的袭击,所以就说明那个地方不宜居住,因此部落就搬到了另一个地方。

    本来被野兽带走的族人是根本不可能让人出来找的——基本上都被默认为死亡——但是因为小黑他们和恭的感情比较好,而且他们也听说恭在被剑齿虎带走的时候手里拿着武器,并没有断气。所以几个人一商量,便趁着族人大迁徙的时候,偷偷跑来找了。

    按理说,他们这种行为是应该受到惩罚的。但是这次他们不仅找到了恭,而且还带回来一个巫医(……),所以完全可以将功抵过。

    因此,当他们回到部落的时候,才没有立马被族长命令捆住惩罚。

    而在这个时候,邬迪才知道,原来恭居然是族长的儿子!

    只不过,他这个“官二代”似乎并不太受欢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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