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打我家人的主意吗?那你打错算盘了。
当天下午,我向管家请了假,回到家里。
“真的吗?庄园的小姐说我可以去当她的贴身女仆?”妹妹安琪兴奋的问我。
“是的,你准备一下,今天就跟我去庄园。”我说。
“我呢?我也可以去吗?”小妹妹艾莉在一边缠着我问。
“滚开,你才9岁,别捣乱。”母亲也很高兴,她拉着安琪满意的说“真好,幸亏我没急着把你嫁出去,果然就有了更好的去处,你们两个的年薪加起来有十镑吧。”
等我带安琪出门的时候,兴高采烈的姑娘又害怕了,她捏着自己的旧裙子,满脸紧张“我没有别的衣服可穿,这么破烂会不会被人耻笑。”
“亲爱的,我刚刚进庄园的时候,连双鞋子都没有呢,是穿着草鞋进去的,你都忘了吗?所以别担心。”我安慰她说。
“凯瑟琳小姐怎么样?她好伺候吗?会不会对我很凶?”
“她一定会对你很好。”
“真的?”
“真的。”
“我该怎么做?我该做些什么呢?我好害怕哥哥。”安琪仰望着我,像只被吓坏的小羊羔,一双眼睛闪动着不安。
“好姑娘,你是我们家里最聪明的女人,相信我,跟凯瑟琳小姐相处一会儿,你就明白该怎么做,该做些什么了。”
安琪愣愣的望着我,依然满脸不安。
我微笑了一下,把妹妹抱在怀里,轻轻对她耳语“哥哥我将会为成为奥斯卡男爵的贴身男仆,凯瑟琳小姐想要嫁给男爵,所以她把你要到身边,一面可以借你控制我,一面可以探听男爵的消息,你懂了吗?”
安琪听后,缓缓的笑了,她瞪着大眼睛说“哥哥的意思是她会迁就我。”
“我早就说过你是我家最聪明的女人。”我亲了亲她的额头说。
安琪跟前世的我一样,一模一样,我们都是积极向上、眼热富贵的人,同时我们也都狡猾充满心计,为了向上攀爬不惜一切。但是安琪比我幸运,因为她永远都不会爱上凯瑟琳小姐。
凯瑟琳想要通过我的家人牵制我,那她就大错特错了,既然她想给我找个帮手,那我就却之不恭了。从来只有人在明处,我在暗处,才最让人安心不是吗?
当天下午,安琪成为了凯瑟琳小姐的贴身女仆,而我也接到了离开的通知。
“明天一早,我们就要跟随男爵大人回王都了。你是新来的,要早点收拾好行装。”男仆名叫比利,三十多岁的样子。前世时,我跟他没有太多的交集,因为那时候男爵的贴身男仆只有我一个,现在是我和他两个人。
“是的先生,我都已经准备好了。”
“那么我必须提醒你一句,我们德尔曼庄园可不是等闲之地,我不希望见到你有任何无礼的举措,考虑到你是莫蒙庄园的男仆……”比利话里有话,看来子爵一家已经臭名远扬了。
作者有话要说
☆、第十六章
(从这章开始可能文风和人物性格会有所不同,毕竟隔了一年多了 )
男爵的四轮马车十分奢华,可惜我只能站在后面的车辙上,用双臂护着行李,拥抱迎面而来的冷风。
直到现在我才回过神来,自己真的又被奥斯卡男爵要走了一次。
前世这件事发生了几年之后,而现在……
我的理智告诉我不应该接近男爵,可我的所作所为却无意识的相反,不停的靠近,甚至更进一步。
当然这次与前世不同的是,没有任何人知道男爵对我有‘特殊’的好感,布鲁斯一家人更是毫无所觉,只当男爵这么做是为了感谢我。所以他们虽然觉得我可以成为一颗棋子,却也没有太把我放在心上。
最明显的就是,凯瑟琳小姐没有亲自上阵讨好我,而是要了我的妹妹当女仆。要知道前世时,她可是特意对我表露出情谊了,一位贵族小姐对一个低贱男仆表露情谊,要么是小姐太傻,要么是男仆太傻。
最后,证明是男仆太傻。
王都的春天来的特别快,几乎一眨眼的功夫,大地就变绿了,匆匆赶了几天马车,我们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抵达了男爵在王都郊外的庄园。
德尔曼庄园丝毫不比莫蒙庄园差,甚至还要更辽阔一些,男爵很富有,所以他的土地多的惊人,简直可以覆盖整座小镇。
我听比利说,小镇上几乎所有的农民都是男爵的佃户。他说这话的时候十分自豪,作为男爵的贴身男仆,他的地位非同一般。男主人的贴身男仆在地位上仅次于庄园的大管家,所以他自视甚高也是应该的。
站在德尔曼庄园的土地上,我感慨万千。
这是前世时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。
在这个庄园里,我度过了一生中最体面的日子,因为我是庄园主人的贴身男仆,除了管家外,所有的仆人都要尊敬我讨好我。尽管我很不知足,厌恶这些讨好,因为这些讨好来的太过恶心,他们统统始于男爵对我见不得人的心思。
我们到达城堡门口的时候,几十个仆人已经事先等候在了大门口。
德尔曼庄园跟莫蒙庄园很不同,这里的仆人普遍穿单调的深蓝色衣物,就像他们主人的性格一样沉默。一位中年管家在马车前迎接了男爵,并在男爵下车的第一时间通知他
“大人,哈洛克伯爵来访……”
男爵点点头,独自走向了宏伟的城堡,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,实际上自从我跟他离开,他就再也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。他这样的表现,让我一度以为那天被触摸的事情,只是一个幻觉。
这时,一位下级男仆过来对我说“先生,请跟我来,我带您熟悉一下庄园。”
我跟随男仆绕过正厅,来到了庄园的仆人休息室,这间休息室并不狭小,可是当这里聚集了众多仆人时,也就显得狭小了。
德尔曼庄园拥有上百个仆人……
由于前些年的圈地,大批农民失去工作,他们涌入城市讨生活,然后进入采矿厂、纺织厂成为工人,或者进入富裕的家庭成为仆人。
据说在王都,有十分之一的人都是仆人,可见仆人这项职业有多么兴旺。不过大部分民众家里也就雇佣一两个女仆,最多加上厨子和车夫。更何况很多家庭雇佣的女仆是从贫济院收养的小女孩,这种女仆不需要付钱,管吃管住就包你虐待打骂了,所以一些很穷的家庭里也可以有女仆。
收入在100镑左右的夫妻,完全可以雇佣两个男仆;收入超过1000英镑,可以负担起10个仆人;收入超过5000英镑,这个级别至少要雇佣几十个仆人,才算是符合身份。有钱人必须雇佣仆人,这是身份的标志,所以有些人哪怕没钱也要雇佣仆人,你甚至会看到奇特的现象,有些人穷的像乞丐,可身边居然跟着一个仆人。仆人的多寡是富人炫耀身份的资本,这代表他们不用动手做任何事情,哪怕穿衣服,都有人帮忙。
在一座大庄园里,低等仆人的年薪在5镑左右,包括小马夫、打杂女仆、打杂男仆,厨房女仆、厨房男仆;中等仆人的年薪在10镑左右,包括守门男仆、传菜男仆、房屋女仆、马夫、厨子、园丁、庄园看守;高等仆人的年薪在15镑到20镑之间,包括贴身男仆、女管家;精英仆人年薪在20镑到50镑之间,包括男管家、家庭牧师、家庭医生等,于是这种大庄园里的仆人间有森严的等级。如果你是打杂,那么就绝不可以凑到主人面前端茶递水,一旦破例,管家就会立即遣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