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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章
第九十三章
棉花的出现对于这个时代将会有极大的影响, 庄锦寒受陆斯羽影响,也对棉花的存在十分重视,但是在棉花可以收获之前, 有另一样东西引起了他们的注意。
从海上回来之后,陆斯羽曾经把一些种子交给了大伯二伯他们,希望他们能够种植, 但在那之后,他就没有再管过这件事。
但就在农历六月份的时候,有一个消息从陆斯羽出生的县城传到了京城, 第一时间就到了庄锦寒的耳边。
陆斯羽是特意被叫过来的,除了他跟庄锦寒之外,还有好几位户部和工部的大人。
“不知道这位是?”
“他就是发现番薯的人。”庄锦寒介绍道, 在陆斯羽所做的那么多事当中,唯独这一项是公开的,也是这一件并不会太过引人注目, 毕竟这件事完全可以用运气解释。
“原来如此, 听说过,”有人摸着胡子道,“庄相曾说种植番薯的人姓陆,如今一年时间已过, 许多平民百姓人家都能吃饱喝足, 这番薯的发现确实是极大的贡献,想必这位就是陆公子,只是不知今天这事跟陆公子有什么关系。”
“李大人莫急, 我想李大人也听说在一个县城里又发现了新的作物,产量高达千斤。”庄锦寒微笑。
“我们今日前来不正是因为此事么,”李大人诧异,但只是短短一瞬,就恍然大悟,“莫不是这位陆公子就是?”
“确是,此次发现那样作物的地方仍然是在那个地方,而且与番薯在同一片土地种植出来。”庄锦寒笑着看已经猜到原因的陆斯羽。
这批种子也是借以从海外取得的名义拿到,因此庄锦寒是知道陆斯羽拿了一大堆种子回去,但却不知道是什么种子,如今消息已经传来,他自然明白种子的来源。
而且陆家村所在县城的知县就是庄相的人,这个消息恐怕会第一时间传到庄相耳里,而且不会有丝毫差错。
包括新的作物来自于陆家村。
“此次在陆家村种植的作物同样来自于海外,因此种植出来的一切都归朝廷所有。”陆斯羽主动道,这次的种子其实仍然是他从淘宝上买的,只不过为了掩人耳目,他并没有拿出太多,且将此归咎于出海所得。
他坚信有了番薯和这个之后,饱腹的问题一定能得到彻底解决。
“既是你所种,自然也是归你所有,但此次据说产量有些大,所以朝廷将以之前购买番薯的方式,向你们购买这样东西,只是不知这东西叫什么名字?”李大人问道,他一辈子都致力于农业,之前番薯的出现已经让他大喜,如今又出现了这么一种新鲜的作物,简直是喜上加喜。
“它叫玉米。”
“玉米?”李大人诧异,“何以会叫玉米?”
“具体是什么原因,等李大人见到果实之后就会知道。”陆斯羽轻笑道,知道自己是因为玉米的原因被叫来,他也放下了心。
不过在番薯珠玉在前的情况下,玉米的出现并不会令全国上下为之震惊,但无论如何,玉米的产量还是大大超出了其它,因此仍然不得不重视。
“好,那本官就跟你走一趟,看看这玉米到底长什么样子!”李大人直接拍桌决定。
“既然李大人已经决定,不如再算我一个。”庄锦寒微笑。
“差点忘了,庄大人之前似乎是该县城的知县,这一走就走了近一年,也是时候要回去看看。”李大人附和道,直接把庄锦寒打造出一个念旧的人,事实上不管庄锦寒说什么,他都会附和就是了。
倒不是说李大人趋炎附势,只不过能在官场步步高升的人情商都不低,如果庄锦寒就是一个纨绔,他还会挣扎要不要吹捧,但庄锦寒偏偏能力还可以,再加上庄相的势力影响,他当然会选择多说好话。
这次负责这些事的官员里面,自然也不乏有看不惯庄锦寒的,有些是派系不同,有些则是自命清高,不肯与人同流合污,前者在庄相一系风头正盛的时候自然不会出来触霉头,后者则是“不屑”交流。
陆斯羽对于官场的事并不是很了解,但他也看出在现场这些人了,也有几个皮笑肉不笑,还有用鼻孔看人的官员,不过他们没有主动凑过来,他也不会多说什么,反正这些事是庄锦寒自己的事,他相信庄锦寒一定能处理好这些事。
就在这时,突然有人进来。
“庄大人,皇上身边的太监总管来传话,已经在外面等着了。”说话的人是这里的一个下人,大概是太过紧张,因此脚步和语气都有些慌乱。
这个地方并不是某一位大人的府邸,而是一个专门用于培育植物的地方,这些大人也都是在这里“上班”的人,大公司因为这是一个新成立的部门,里面的下人都不是很专业。
陆斯羽默默想着,不过太监总管这个职位,似乎有点厉害。
“我们出去吧,既然是皇上身边的太监总管,肯定是有要事。”有人出声道,一副迫不及待想要出门的模样。
随着他的话音刚落,屋内的人瞬间鱼贯而出,即使是再清高的人,面对皇上,大概也清高不起来。
“羽弟就留在这里吧,我去去就回。”庄锦寒说道,陆斯羽被叫到这里也是突然的事,太监总管过来跟陆斯羽基本没什么关系,所以他留在这里也无所谓。
“还是去一趟吧,留在这里被人抓住把柄。”陆斯羽无奈,他倒是想不在意这个时代的皇权,然而这就是一个皇权至上的时代,他留在这里,如果被人记恨,那真的跳进黄河也洗不清。
不过这也是陆斯羽不知道庄锦寒和皇上的关系,如果知道两人之间的关系,大概也不会如此战战兢兢,多少能放松一些。
“也好,那就一起去吧。”庄锦寒笑道,他保证自己可以护着陆斯羽,却不敢保证没有小人惦记。
由于之前所有人都一股脑出去了,留在最后的两人便成为了最慢吞吞的存在,两人到的时候,外面已经等了不少人,看到两人出现,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聚过来。
“小庄大人,皇上让咱家来找您,说是让您去一趟宫里。”太监总管见到庄锦寒时连忙起身,恭敬道。
“找我?皇上可有说是什么事?”庄锦寒诧异。
“这事咱家就不知道了,咱家就是来传达皇上的意思。”太监总管笑道,他能走到这个地位,对皇上的意思当然一清二楚,只是有的时候不该知道的事,他还是要当做不知道,要是什么是都替皇上做了,他的命估计也到了头。
“既然如此,那就进宫吧。”庄锦寒点头,眼神扫过陆斯羽,微微点了点头,然后跟着太监总管离开。
庄锦寒都离开了,陆斯羽也不便在这里多待,连忙告辞,反正这一趟肯定要去陆家村,急不来。
皇宫内。
“锦寒,朕可是听说了,那样新奇的作物又是在陆家村发现的?”皇上问道。
“是,不过也不算是陆家村发现的,那些种子就是这次出海带回来的种子。”庄锦寒说道,他只知道陆斯羽带回了不少种子,但种子的到底是什么时候购买的他也不清楚,这次出海买了太多种子,大部分种子他都不认识,因此也无从记起。
“哦?在海外发现的?那为何这种作物会在陆家村?锦寒你是否还有事瞒着朕?”皇上质问道。
“不敢,其实此次出海,斯羽也陪着一起……”庄锦寒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简单告诉皇上。
其实这件事也不算隐瞒,之前回来的时候,皇上就曾经问过此次出海的相关事宜,只是当时他只注意到带回来的那些东西,至于去的那些人,因为全部安全回来,所以他并不在意。
如今庄锦寒讲起,他才把整件事理清。
“所以王大人所说的陆公子就是陆斯羽?”皇上反问。
“应该是吧,臣不知道王大人对皇上说了什么,但此次斯羽出海,是奉小舅的命令,代替小舅前往,也不便大肆宣扬。”庄锦寒把陆斯羽出海一事安在宋珏身上,也更容易让皇上接受。
“王大人只简单说了几句,所谓的陆公子也只是一句带过,宋珏更是连提都没提起过,”皇上摇头,“你们啊,若不是此次事情爆发,你们还打算瞒着朕不成?”
“臣不敢,只是斯羽出海一事本就是不值一提的小事,所以王大人和小舅才没有特意提起吧。”庄锦寒说道。
这话也不是解释不通,毕竟皇上也不可能知道船上所有人的情况,除了少数重要的之外,其余的人那么多,皇上平时就日理万机,若是出海的人他每一个都要知晓,把时间浪费在这上面,才真是本末倒置。
“也罢,算你说的有理,”皇上无奈摇头,“不过这个陆斯羽似乎是个人才。”
庄锦寒正要说些什么,却被皇上打断。
“朕知道你的意思,这个陆斯羽志不在当官,朕也不会强求,而且他的所作所为,已经比许多当官的都要出色,反而若是强留他入朝为官,才会将他桎梏,就让他跟着宋珏吧,这也算是好事一桩。”皇上将双手背在身后笑道。
“皇上英明。”
“真的英明才好,锦寒,你与宋珏是朕的左膀右臂,可不要让朕失望。”皇上认真道。
“是,皇上,臣一定不负皇上的期望!”
第九十四章
几日之后,一行人启程前往陆家村。
从出海回来到现在,陆斯羽再没有回过陆家村,这次回去,他也依旧把月月他们带上。
虽然这么长时间他们一直都待在京城,特别是云云和乐乐两人更是学的一口京城话,但陆家村终究还是他们的根,所以这次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机会,他正好带三人回去。
知道要回去,云云和乐乐也满是兴奋,笑嘻嘻抱着陆斯羽的腿撒娇。
“大哥,我们以后还回去吗?”陆斯月坐在一旁问道,从离开陆家村到现在,其实对三个小的来说已经差不多一年时间了,他们留在京城学习、念书,可是对那个地方仍然没有归属感。
陆斯月说的回去,并不是偶尔回去一趟,而是离开京城。
“月月怎么想,你想回去吗?”陆斯羽问道。
一年时间,陆斯月从之前的小女孩变成了大女孩,变得更加温柔懂事,也有了自己的想法。
“月月想念大伯二伯,也想念大伯娘二伯娘,”陆斯月仰着头看陆斯羽,“要是爹娘还在,月月一定要回去,但是爹娘已经不在了,所以大哥去哪儿,月月就去哪儿。”
“月月不想家吗?”陆斯羽再次问道。
“京城里那个也是家,有大哥、云云,还有乐乐,大家都在,所以也是我们的家。”陆斯月认真道,突然就坚定了自己的想法。
“嗯,京城里那个也是我们的家,虽然我也想念大伯二伯、大伯娘二伯娘,还有村里的小伙伴们,但是京城里也有小伙伴,有些人不太好,但有些人很好,而且京城里可以学到很多东西。”陆斯云严肃道,他一直觉得自己已经懂事了,所以不能再让陆斯羽操心。
“乐乐也是这么想的。”陆斯乐在一旁笑,小脸上带着笑容,完全没有丝毫悲伤。
“好,既然你们都喜欢学新东西,那我们也可以继续呆在京城里,但是以后要是想念大伯二伯,大伯娘二伯娘,我们也可以回来看他们,好不好?”陆斯羽笑道。
其实在外定居这事在现代社会并不奇怪,很多人也都是在外面打工,赚了钱回家,一年最多也就回家一两趟,即使是陆斯羽自己,也已经习惯了在外面一个人独自生活。
但是在古代,人们都没有外出的习惯,也有落叶归根的念头,大部分人都是在一个地方过一辈子,他们已经习惯了那一片土地,也不愿离开。
不过陆斯月三人还小,陆斯羽带着三人到京城,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就已经开始慢慢融入京城的生活,或许以后他们对陆家村的记忆会越来越淡,但无论如何,记住根在哪里不是一件坏事。
几天之后,一行人总算到了县城,还没进入县城,陆斯羽就看到门口等着一群人,眯眼一看,才看到其中一人身上穿着官服,而这样的官府,最令陆斯羽熟悉的就是之前穿在庄锦寒身上的时候。
这身官府原本穿在庄锦寒身上时衬得庄锦寒很有官威,所以陆斯羽也一直认为这个时代的官服很好看,之前即使见过别人穿官服,但或许庄锦寒带给他的印象太过深刻,也没有改变他的想法。
但这个知县身形比较“庞大”,与之前庄锦寒穿的又是同款衣服,偏偏他穿上官服之后赫然有一种“饭桶”的感觉,于是瞬间打消了陆斯羽认为这个时代官服比较好看的想法。
再看此时庄锦寒的衣服,由于此次出来他们并没有打算引起百姓的注意,所以穿着并不是很隆重,身上穿着的都是自己的衣服,庄锦寒身上穿着的就是他一贯的特色服饰,看到的人都会称赞一声翩翩佳公子。
陆斯羽心想还好庄锦寒没有穿官服,不然对面那位知县大人岂不是要被衬托成一棵草。
唉,官服这么重要的东西,就不能量身定制么。
“庄大人,李大人……”新的知县大人上前给两位行礼。
“不必客气,我们此次前来是为看那玉米,不知道眼下这个时间还来不来得及去一趟陆家村。”李大人着急询问。
“去陆家村倒是没问题,只是回来时恐怕已经黑了,不知这玉米是?”知县疑惑道,他大概能猜到李大人的意思,可是玉米这个词确实是他第一次听说。
“就是那种新的作物,这位陆小兄弟就是陆家村的人,玉米这个称呼也是小兄弟所说。”李大人对陆斯羽的称呼从一开始的陆公子到如今的陆小兄弟,其中的亲昵更深,也说明李大人并没有完全把陆斯羽当成外人。
“原来如此,下官曾经去陆家村看过那样作物,确实与玉米有些相似,用玉米命名确实合适,”知县恍然大悟,又看着陆斯羽,“本官听闻陆家村有一秀才之子,聪慧过人,乃俊杰良才,想必就是这位小兄弟吧。”
“正是,知县大人谬赞了。”陆斯羽连忙道,称呼知县的时候多少还有些不习惯,毕竟之前的知县是庄锦寒。
“果然是你,据说种出玉米的人家也是秀才家的,难道是?”知县突然想到了什么。
“正是草民的大伯二伯,这些作物的种子也是来自于海外。”陆斯羽说道,反正这个时候他可以大方把所有种子的来源都推给海外,绝对不会引起任何怀疑。